冷靜省思「柯文哲現象」

政壇出現「柯文哲現象」,政治素人之民調反而高於知名度及歷練能力皆佳之政治人物,此現象隱含著人民厭倦長期以來的「藍綠惡鬥」,以及對於台灣歷經二次政黨輪替後,經濟長達二十年持續下滑的不安及不滿,在「民心望治」且對藍綠政治人物不信任之際,期待出現一股新的社會公民力量,改變台灣的政治生態,然而,此一期待是否能根本解決台灣民主政治實施迄今之困境,不無疑問,理由如下:

一、貧富差距日益擴大: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擴大之因,除了全球化帶來的M型化浪潮之外,執政者之施政作為傾向於財團之利益,更惡化此一現象,從大埔違法徵地、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到遠通ETC違約罰款等事件,無不顯現出政府罔顧一般人民利益而向財團傾斜之現象。

二、一般人民之利益無人代言:民主政治之民意代表本應充分反映民意,監督政府,以保護多數人民之利益,然而,當財團利益與人民利益衝突時,其結果通常是優先保護財團利益,而犧牲一般人民之利益,此觀服貿協議為了財團對中市場之利益而犧牲在台弱勢產業之利益,即足明瞭。政府及多數民意代表於財團利益與人民利益相衝突時,究竟以何者之利益為先?

三、資本化的選舉制度:民主政治雖透過選舉制度選出民意代表或總統為民服務,然其服務之對象是否確為廣大的一般人民,則非無疑,龐大的選舉經費,相較於當選後之薪資,顯然必須透過募款而得,不幸的是多數的人民並無力捐款,只有財團富人方有捐款之能力,如此一來,政治人物對於財團之依賴程度可想而知,一般人民對政治人物而言,除了得票補助款之外,僅有選票而無支應選舉經費之功能,高額選舉經費產生之「共生結構」,如何期待政府或民意代表心中有一般人民。

綜上,台灣人民與其期待「政治素人」擺脫傳統政治文化之包袱,不如致力於改變選舉制度,「公辦選舉」,降低選舉經費,打破共生結構,一般人民之權益才能真正獲得代言,制度性之改革遠勝於對個別人物之期待,試問:所有政治明星不是皆曾經是政治素人?

原文轉載於-自由評論網 http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746966

▐ 作者

許惠峰律師於1994年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及成為專利代理人,並於1997年起擔任中華民國商務仲裁人,先後任職於台北及總部在瑞士的跨國法律事務所,並曾擔任美國密蘇里州上訴法院Kathianne KnaupCrane 法官的實習助理,具有多年國內外的法律專業律師資歷,於取得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(J.S.D.)後,同時任職於中國文化大學教授民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國際私法及法律經濟分析等主要科目,並於智財保護、公司投資、商務契約、跨國貿易糾紛、公司重整、合併及不動產等有領域有豐富之實務經驗,曾任華岡法學基金會董事長及文化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暨法研所所長,目前擔任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一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