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即使是長年同住的家人,
也不見得知道對方全部的秘密,
如果有天親人過世了,
繼承人要如何得知他的所有遺產與債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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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逝世後,有許多繼承程序需要辦理,
其中最重要的,就是向國稅局申請#遺產清冊 資料!
接著向法院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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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清冊中,記載了被繼承人所有的財務狀況,
像是債權、債務、財產總歸戶清單、
土地登記簿、建物登記簿謄本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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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法律原則上不太會有父債子償的問題發生,
但法律同時也有要求繼承人應該要陳報遺產狀況,
法院才可以依法命債權人報明債權,
以進行後續的債務清償,
此陳報義務是不會因為
不知道被繼承人的生前財務狀況而免責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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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申報程序之外,
在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的這段期間,
依民法第1158、1160、1161條規定,
繼承人不可以「清償債務」或「交付遺贈」,
否則造成其他債權人損失的話,可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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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程序可能聽起來很麻煩,
有人會想說乾脆辦理拋棄繼承,
但是,一旦辦理拋棄繼承生效後,
就無法事後後悔了,
就算找律師也是難以回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