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如果網購時收到與訂單不符的商品,或者商品有瑕疵,
消費者有哪些法律規定保障權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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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家寄錯商品
如果是賣家寄錯商品,
消費者可以根據契約要求賣家提供正確商品,
而無需接受錯誤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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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有瑕疵
依據「民法」359條,
消費者有權保留商品,並要求賣家減少相應價金,
或選擇解除契約要求全額退款,
但是否可以解除契約,
取決於解約後是否顯然影響交易公平。
甚至,如果商品品質未達到賣家保證的標準,
或賣家故意隱瞞瑕疵,消費者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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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記得在發現商品瑕疵後及時行使權利!
根據民法規定,買家應在通知賣家後六個月內,
或收到商品後五年內,主張相關權利,
超過這段期間後,消費者就不能再主張以上權利。